基层执法效能持续提升。组建12支乡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认领执法事项109项,街道认领执法事项21项,乡镇开展综合执法368次,街道开展“吹哨执法”487次,群众企业满意率达100%。铁东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被评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案例,石岭镇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和综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被全省推广。
法律服务供给不断增强。设立铁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四平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和联合运行管理中心开展“一体办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市、区、乡镇(街)、村(社区)四级贯通。成功创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3个,三星规范化司法所实现全覆盖。
纠纷调处化解成效显著。组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全省首创的“矛盾纠纷帮帮团”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培养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217人,连续两年被评为吉林省平安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