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城子镇红塔村的共享法庭,记者看到庭长翟风正在调解一起黄牛买卖合同纠纷和黄牛场地租赁合同纠纷。2022年12月,被告租赁原告的黄牛养殖场,租赁期一年,租金11万元,合同约定2023年1月钱款一次付清。在钱款未付清情况下,今年4月,被告又从原告处购买了52头肉牛和部分牛饲料,共计682888元,被告承诺钱款在今年6月一次还清。上述款项逾期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至今未付,最后,原告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二人的纠纷。在调解现场,翟风一方面向被告言明拒不还款后果,另一方面以情入理、以理入法,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双方协调最佳还款方案。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在指定日期前付清欠款。
红塔村黄牛养殖业发达,为助力黄牛养殖产业良好发展,保障农户的切身利益,在调解后,翟风还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买卖合同、土地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典型案件为范例,详细讲解了前期双方意向达成、中期合同签订、合同形式内容的细化和后期合同不能履行、违约等情况应该如何正确处理,生动形象地解答了大家在生产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翟风说:“这个村因为黄牛买卖交易引发的矛盾比较多,但随着普法活动的开展,人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也在逐渐提高,相关合同纠纷已经逐年下降,今年只有6起,这得益于村民日渐知法、懂法、用法。”
作为法院的“神经末梢”,人民法庭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营城子人民法庭切实做好案件的审判工作,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为了减少当事人的矛盾,及时化解纠纷,他们引导各方当事人分析各自的利害关系,并注重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寻找合适的调解时机,积极为各方当事人提出切合实际的最佳调解方案。在法律文书的写作中,针对个别当事人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低的特点,他们加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避免生涩的法律术语,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讲事实、摆道理,让群众看得懂、心里明,做到胜败皆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他们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通过当场立案和网上立案相结合的立案模式,实现让当事人“只跑一次,一次办好”,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和农民工维权案件做到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他们着力打造“无讼村+共享法庭”,积极摸排化解矛盾纠纷,在红塔村、西苇村村部悬挂“无讼试点村”牌匾,法官还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到无讼村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与网格员联络掌握无讼村纠纷情况,做到有纠必调,积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截至11月21日,法庭新收案件158件,调撤案件151件,调撤率82.9%。
翟风表示,法庭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以实际行动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