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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打击非法营运 筑牢平安出行防线——我市多部门联合执法守护四平东站交通秩序记事
2025-10-17 10:49:22 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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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彤 来源:四平新闻网
  四平新闻网讯(通讯员 高鸿)交通畅,则城市兴;秩序稳,则民心安。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既是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民生工程,也是城市治理能力的直接体现。10月11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铁东公安分局、四平东站公安派出所,在四平东站落客区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直击非法营运车辆,成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营运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交通为人民”的初心。
 

  公告先行:立规明矩筑牢治理基石

  靶向施策,发布联合整治公告。为根治四平东站(高铁站)及周边巡游出租汽车违规停靠、驾驶员喊客揽客、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等违法违规经营的“老大难”问题,打击客运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净化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市场环境,切实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市民及旅客出行安全与畅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10月10日发布了《关于联合开展规范高铁站及周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秩序的公告》,明确自即日起,联合公安部门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展开整治。公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剑指“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等7类重点问题,要求驾驶员在指定区域规范经营,为专项行动划定“法治红线”。

  广泛宣传,营造共治舆论氛围。公告发布后,执法部门通过官方公众号、高铁站电子屏、出租车顶灯广告等渠道高频次推送,同步在司机微信群、行业协会等展开政策解读。“我们不仅要让司机清楚‘什么不能做’,更要让乘客知道‘如何保护自己’。”支队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构建“部门严管、企业自律、群众监督”的三方共治格局。

  雷霆行动:联合执法彰显整治决心

  清晨布控,织密执法“天罗地网”。10月11日7时55分,正值早高峰和客流高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小组,协同铁东公安分局及四平东站公安派出所共6名警员,在高铁站落客区展开拉网式巡查。两台执法车辆分别驻守进出口,对疑似车辆进行轨迹分析,形成“固定岗+流动哨”的立体防控体系。“非法营运车辆常利用早晚高峰‘钻空子’,我们必须以‘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态势精准打击。”铁东公安分局相关领导介绍。

  现场查处,抽丝剥茧揭开“黑车”面纱。8时12分,一辆轿车的异常举动引起执法人员注意:该车行驶轨迹及停靠行为疑似存在非法营运嫌疑。执法人员立即上前亮明身份、出示证件,依法对该车辆展开检查。经检查核实,驾驶员杨某与行驶证所有人乔某为朋友关系,车内搭载三女一男4名成年乘客,均从辽源市内上车,目的地为四平东站。更关键的是,在费用收取方面,其中一名女乘客自称与驾驶员相识,并未支付费用;其余三名乘客均称与驾驶员互不认识,且每人支付50元车费,共计收取乘车费用150元。而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行驶证使用性质标注“非营运”。“这些细节都指向一个结论——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营运案件。”支队机动大队负责人尚云龙现场比对法规条款,迅速锁定违法事实。

  全程规范,执法记录仪记录每一个细节。从截停车辆到询问乘客、制作笔录,整个执法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法人员严格遵循“亮证——说明理由——调查取证——告知权利”四步流程。在乘客询问环节,执法人员特意将乘客与驾驶员分开询问,避免串供可能;在核对收费凭证时,调取了乘客手机里的转账记录和通话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我们不仅要‘查到’,更要‘查准’,让违法者心服口服。”四平东站公安派出所相关领导表示,规范执法既是对法律负责,也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法理明晰:依法处理筑牢法治底线

  定性处罚,对照条例“精准画像”。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三款,杨某使用非营运车辆运载非亲友乘客并收费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扣押车辆行政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初步判定,杨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营运。目前,相关执法部门正在对该案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取证。

  案例警示,算清非法营运“成本账”。“别小看这150元车费,背后是数万元的违法成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人员介绍,非法营运车辆普遍未购买营运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难以获得合理理赔;驾驶员除面临高额罚款外,若累计违法次数达3次以上,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个人征信。更深远的危害在于,非法营运扰乱市场秩序,挤压合法经营者生存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