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在5处灯控路口新建电子监控点位,于2023年6月1日启用,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点位如下:
1、北迎宾街与兴达路交汇处
2、南迎宾街与师院北路交汇处
3、师大西街与东丰路交汇处
4、南一经街与南三纬路交汇处
5、南一经街与十三中路交汇处
二、在集阿公路(303国道)新建2处区间测速电子监控点位,于2023年6月1日启用,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点位及限速值如下:
1、集阿公路353km至357km+900m(石岭子镇郭家村道口至石岭子镇塔子沟村),限速60km/h
2、集阿公路341km+600m至336km+900m(石岭子镇交警中队至石岭子镇姜家洼村道口),限速60km/h
三、在四杨公路(四叶公路)万芳园门前路段电子监控设备增加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功能,并于2023年6月1日启用。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四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3年5月25日